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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28 14:00:38 ] 医保局: 本事件已受理, 请耐心等待答复!
- [ 2019-10-31 14:22:19 ] 医保局: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的信件已收悉,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分管领导和城乡居民医保股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咨询的关于异地就医备案的问题,根据文件(达市人社发【2018】13号《关于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一)长期异地居住或退休异地安置的(以下称“长期异地”);(二)因本地医疗条件制约需要转到市外就医的(以下称“转诊转院”);(三)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救、抢救的(以下称“临时异地”);(四)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但自愿坚持到市外就医的(以下称“自主异地”),在备案地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或“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执行达州市本地就医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政策(长期异地和临时异地)。在备案地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或“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降低20个百分点支付(自主异地);在省内(含重庆市)市外备案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降低7个百分点支付(转诊转院)。备案后可用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备案医院刷卡登记即时结算,如果在医院未即时结算需将住院发票、出院证、费用汇总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外伤或单次住院费用超2万的需要复印住院病历。
留言网友:如需了解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相关政策或举报投诉相关问题,可电话向开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咨询或投诉,联系电话0818-5289292。
开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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