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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各位领导帮忙解决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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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5 00:15: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本人就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打工人现如今在工地当小工家庭条件不好。爸爸如今已经80高领几个小孩也在普安中心校读书一年的花费开销刚好持平。老婆也走了4年了无音讯。现在真的感觉压力特别大一旦家里老人小孩有啥事我都顾不过来到目前为止家里也没有啥子补助就靠我一人挣钱。希望各位领导给予适当的帮助。本人所说一切属实。望各位领导调查。在此谢谢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 2024-02-26 11:03:35 ] 民政局:   本事件已受理, 请耐心等待答复!
  • [ 2024-02-29 15:00:07 ] 民政局:   开江县民政局
    关于网民朋友反映“望各位领导解决住房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望各位领导解决住房问题”收悉。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社会救助股进行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您在诉求中提到“望各位领导解决住房问题”,根据职能职责,涉及相关救助政策属县住建局主管,建议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住建局咨询。
    二、由于您在来信中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对您信中反映的家庭其他困难进行入户核实,因此,我们现将民政承担社会救助职能的相关政策向您进行宣传解释。
    (一)低保政策:
    具有我县户籍,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我县低保家庭规定的,可以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申请后,开展入户调查和财产核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最终审核确认,最后报县民政局备案,次月由“一卡通”系统发放资金。如不符合低保条件,将向您说明理由。
    (二)临时救助:
    申请临时救助需要的条件是:
    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3、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或者个人不予临时救助。
    1.拒绝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不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导致无法核实相关真实情况的;
    2.经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调查,其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含金融产品)足以应对所遭遇困难,具备自救能力的;
    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支出和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和困难情况的;
    4.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具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履行法定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益的;
    5.超出家庭经济能力范围,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择园入托、出国留学的;
    6.因超标准购买(建筑、装修)房屋、购置豪华家具(电器)、购买机动车辆等高档生活消费品、奢侈品等导致生活困难的;
    7.因自身的违法行为产生的医药费或因自残等行为产生的医药费(精神障碍患者除外);
    8.因医学美容、医学整形产生的医药费(因意外事件导致毁容,需医学整形、美容的费用除外)
    申请程序:应当由本人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入户调查和财产核对后,初审符合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审核确认;需县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乡镇(街道)按照审核确认权下放后的程序上报县民政局,经复核后,符合救助条件的由县民政局审核确认;
    网民朋友,如果您觉得自己符合某项社会救助,请您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后,将进行入户调查和财产核对,符合救助条件将及时予以审核确认,不符合救助条件将会向您说明理由。
    再次感谢您,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开江县民政局救助热线电话进行咨询,救助热线电话:0818--8181127  0818--8181129

    开江县民政局
    2024年2月29日


    办理人员:唐胜               联系电话:1388282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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