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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林业发展和保护中心
关于网民朋友反映“开江县甘棠镇玉河桥村7组村民户主颜英斌及妻马朝琴疑似违法回复不满意问题”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反映的“开江县甘棠镇玉河桥村7组村民户主颜英斌及妻马朝琴疑似违法占地回复不满意问题”已收悉,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赓即责成开江县森林资源监测股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开江县甘棠镇玉河桥村5组(原7组)村民颜英兵(斌)在未办理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擅自在开江县甘棠镇玉河桥村7组(小地名:长冲垭口)占用林地修建养殖场。经现场勘验,部分硬化地块系原颜家老屋院子地坝(证明附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244.8平方米,开江县林业局于2022年6月13日向开江县甘棠镇玉河桥村7组村民颜英兵(斌)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开林罚决字〔2022〕第009号),已对其处罚罚款2448元,同时限其于2022年12月31日前恢复原状。
为有效提升被占林地复绿成效,提升信访工作中的群众满意度,开江县林保中心会同甘棠镇玉河桥村村委会于2024年3月5日对被占林地再次进行了补植补种。
感谢您对我们林业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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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26 10:16:21 ] 自然资源局: 本事件已受理, 请耐心等待答复!
- [ 2024-03-01 16:37:42 ] 自然资源局: 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网民朋友反映“求助解决开江县甘棠镇玉河桥村7组村民户主颜英斌及妻马朝琴疑似违法占地问题”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求助解决开江县甘棠镇玉河桥村7组村民户主颜英斌及其妻马朝琴疑似违法占地问题”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赓即责成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2月27日,我局工作人员会同甘棠镇玉河桥村副书记谭伦琼到颜英兵(斌)准备修建养牛场地点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核实,颜英兵(斌)在开江县甘棠镇玉河桥村7组所硬化地块面积为0.5亩,根据我局调查确权登记和测绘管理股出具的土地利用现状审查图显示,该地块占地0.5亩,其中占用林地0.4亩,农村宅基地0.1亩。因颜英兵占用林地未办理相关手续,2022年6月13日,开江县林业局向开江县甘棠镇玉河桥村7组村民颜英兵(斌)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开林罚决字〔2022〕第009号),目前该地未修建任何建筑物。
感谢您对开江县自然资源局工作的支持!
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日
办理人员:熊廷华 联系电话:15082883558
- [ 2024-02-26 10:16:49 ] 林保中心: 本事件已受理, 请耐心等待答复!
- [ 2024-02-28 14:08:07 ] 林保中心: 开江县林业发展和保护中心
关于网民朋友反映“开江县甘棠镇玉河桥村
7组村民户主颜英斌及妻马朝琴疑似
违法占地问题”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开江县甘棠镇玉河桥村7组村民户主颜英斌及妻马朝琴疑似违法占地问题”已收悉,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赓即责成开江县森林资源监测股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开江县甘棠镇玉河桥村7组村民户主颜英斌及妻马朝琴疑似违法违规占用2.5335亩土地”。我中心工作人员接到信息后立即安排开江县林保中心森林资源监测股工作人员于2024年2月27日就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
经查,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9日,开江县甘棠镇玉河桥村7组村民颜英兵(斌)在未办理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擅自在开江县甘棠镇玉河桥村7组(小地名:长冲垭口)占用林地修建养殖场。经现场勘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44.8平方米,开江县林业局于2022年6月13日向开江县甘棠镇玉河桥村7组村民颜英兵(斌)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开林罚决字〔2022〕第009号),已对其处罚罚款2448元,同时限其于2022年12月31日前恢复原状,目前被占用林地已复绿。
感谢您对我们林业工作的支持!
开江县林业发展和保护中心
2024年2月28日
办理人员:吴坤培,联系电话:1388189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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