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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科华恒润府欺骗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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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4 00: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领导您好!我是开江科华恒润府的业主,我们这个小区开发商不按合同交房,强制交房。相关证件无法出示。说是二级物业也无法出示相关证件。房子质量问题很多,(如空鼓,渗水等)。小区地面有停车位,然而前期虚假宣传,说人车分流,实际跟前期宣传完全不一样,欺骗业主。望领导做主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 2022-01-25 15:59:32 ] 住建局:   本事件已受理, 请耐心等待答复!
  • [ 2022-01-29 16:59:42 ] 住建局:   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网民朋友反映“开江县科华·恒润府欺骗业主”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
    您反映的“开江县科华·恒润府欺骗业主”的信件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赓即安排房产股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科华·恒润府楼盘的用地、建设规划等手续均已办理,也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于2022年1月21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书,具备交房条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在销售楼盘时,需要展示上述证书。如果您有需求,可到科华·恒润府售楼部查阅。
    关于您所反映的物业公司无法提供二级资质证书的问题。经调查核实,2017年已取消物业服务企业等级资质标准,故物业企业无法出示资质证明。目前,科华·恒润府开发企业引进了四川华夏元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江分公司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公司,该公司原计划按照二级服务标准进行物业服务,并按照开江县发改局印发的《关于规范开江县普通商品房住宅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注的通知》(开江发改〔2020〕187号)文件规定的二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制定了1.5元/㎡/月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于部分业主对该收费标准存有异议,2022年1月24日,小区业主代表、物业公司负责人在县信访局就物业收费问题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小区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1.4元/㎡/月;物业企业不降低服务质量,严格按照二级服务标准进行物业服务。
    关于您所反映的小区地面有停车位,开发商前期虚假宣传的问题。经调查,科华·恒润府楼盘规划了83个地上停车位的情况属实,与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11月13日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核定的地上车位数量一致。但科华·恒润府项目售楼部展示沙盘中,并无展示中庭位置有车位,且说明字号过小不便识别,开发企业的确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对此,2022年1月17日,我局向开发企业开江科华恒润房地产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宣传过程中涉及的误导消费者问题。2022年1月24日,我局房产股负责人再次组织开发企业负责人、业主代表在县信访局就小区中庭地面停车位的后续处置进行了沟通协调。经协调,开发企业已同意按照业主意愿,取消小区中庭划设的停车位,并将该位置改为小区公共绿地。
    至于您反映的该楼盘房屋质量问题很多的问题。我局曾接到类似问题投诉,并责成县质安站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经现场踏勘,初步认定属于工人工艺问题。为此,县质安站工作人员立即约谈了施工单位负责人,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毕后方可将房屋交付给业主使用。下一步,我局将安排县质安站工作人员继续跟进开发企业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同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我局房产股工作人员咨询,联系电话:0818-8229069。


    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9日

    办理人员:范安辉        联系电话:0818-822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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